青岛大学2023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青岛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是青岛大学二级办学单位和高等继续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
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继续教育的主管部门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单位,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和指导全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成人教育、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非学历教育(是指高校举办的学历教育之外的各类培训、进修、研修、辅导等教育活动)和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工作,是青岛大学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
青岛大学开展继续教育历史悠久,办学经验丰富,专业门类齐全,学子遍布全球,具有良好的社会办学影响力和美誉度。学院围绕人才强国战略目标,坚持面向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国家培养了10余万社会经济建设急需的本专、本科毕业生。近3年,在全省15个地市和江苏省、云南省、辽宁省、浙江省等设有函授站、教学点或校外学习中心,设置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层次45个专业,现有在册学生30000余人。
学院根据国家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对继续教育的新要求,充分利用青岛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优越的办学条件、丰厚的文化底蕴、完善的管理体系和严密的组织程序,结合“一带一路”起点的区位优势,整合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优绩头部企业的教师资源、大国工匠和企业领袖组成师资库,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地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围绕打造精品培训课程体系的目标,逐步实现课程体系模块化、课程设置系列化、教师资源多样化;培训形式注重应用性、多样化,既有课堂授课、案例研讨,也有座谈交流、现场教学等形式;培训方案以委培单位的需要为导向,因需定制,精准施教。办学质量、培训效果深受广大学员和企业、行业、社会的高度认可与肯定。
青岛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是学校全日制本科教学单位,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积极实施“1+x”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企业、产业、社会需要的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壮大高水平工程师队伍;现有机电工程系、化学化工系、服装设计与工程系等3个教学系。
目前,“两院合一”包括青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青岛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和青岛大学教育培训中心、青岛大学健康教育学院、青岛大学雅思机考点等3个直属机构。
进入新时代,学院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育人质量为目标、转型发展为突破”发展战略,秉持“优秀师资、优良教学、优化管理、优质服务”办学理念,倡导“勤恳不怠、崇文守信、追求卓越”学院精神,践行“让每个人都有幸福感,让每个人都有成就感”发展愿景,立足青岛、融于青岛、服务青岛,面向山东,辐射全国,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着力推动构建全民教育、终身学习共同体,引领学习型组织建设,努力为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活动。凭借青岛大学冲击“双一流”建设的澎湃动力,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在不远的将来,学院必将谱写出一曲更加动人的美丽绚章!
二、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均须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山东省成人高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约8月下旬),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按照报名流程,填写报名信息,并于8月底或9月初到当地教育局进行信息确认,网上支付报名费。
三、考试
(一)考试时间
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时间一般为10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入学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对应考试科目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
四、录取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五、学习与毕业
(一)学习年限和形式
1.学习年限:两年半
2.学习形式:函授
3.授课方式:网络教学与面授相结合(具体安排以入学后课表为准)
(二)毕业
经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为我校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由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六、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已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备案,具体以当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青岛大学 | 英语 | |
青岛大学 | 汉语言文学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药学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会计学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人力资源管理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金融学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应用心理学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药学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工商管理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市场营销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会计学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人力资源管理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行政管理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法学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教育技术学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学前教育 | 专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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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 | 医学影像学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口腔医学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医学检验技术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护理学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护理学 | 专升本 |
青岛大学 | 学前教育 | 高起本 |
青岛大学 | 工商管理 | 高起本 |
青岛大学 | 会计学 | 高起本 |
青岛大学 | 人力资源管理 | 高起本 |
青岛大学 | 学前教育 | 高起本 |
青岛大学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高起本 |
青岛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高起本 |
青岛大学 | 轻化工程 | 高起本 |
青岛大学 | 工商管理 | 高起本 |
青岛大学 | 会计学 | 高起本 |
青岛大学 | 人力资源管理 | 高起本 |
七、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13〕93号文,每人2600元/学年2800元/学年,教材费自理。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文件精神,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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